《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》政策解读

《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》政策原文

一、政策背景

我国正快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,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.64亿,占比近五分之一;预计2035年将突破30%。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已超4000万,长期照护需求持续增加。

与庞大的需求相比,长期照护服务存在明显短板。人力不足,护理员数量远低于需求,机构“有床无护”现象突出。技能不均,多数照护人员未接受系统培训,缺乏康复、护理等专业能力。职业吸引力低,工作强度大、待遇有限,人员流失严重。制度支撑不足,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,培训、认证和就业缺乏统一衔接。各种问题层出不穷,阻碍了养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,这些问题亟需解决。

在此背景下,相关部门出台《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》,目的在于通过统一标准、加强培训、完善认证、提升待遇,推动建立一支数量充足、素质过硬、专业化程度高的长期照护师队伍。该政策既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,也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落地的关键保障。

二、主要内容解读

此次《通知》围绕长期照护师的培养、培训、认证、管理与激励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措施,力求从制度建设、供给体系、质量提升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形成闭环。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建立统一的职业标准与岗位规范

《通知》明确提出,要以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为导向,加快制定和完善长期照护师的职业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。这意味着:

1.将明确长期照护师在日常照料、康复护理、心理疏导、营养支持、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范围,避免“角色模糊”。

2.将形成分级分类的岗位规范,例如基础照护师、中级照护师、高级照护师等,分别对应不同的技能水平和服务场景。

3.与现行养老护理员、医疗护理员标准相衔接,避免重复和冲突,形成统一的人才分类体系。

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,也为企业、院校和培训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教学和考核依据。

(二)加快多层次培养培训体系建设

《通知》强调,长期照护师培养要形成 学历教育、职业培训、继续教育“三位一体”的格局。具体包括:

1.高等职业院校和中职学校:在养老服务、护理、康复、健康管理等专业中增设“长期照护”方向课程,推动产教融合。

2.职业技能培训机构: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的技能培训班,重点解决在岗人员“技能不够用、水平不均衡”的问题。

3.继续教育与再培训:鼓励养老机构、社区服务中心为现有照护人员提供岗位提升培训,建立“持证上岗+定期培训+考核更新”的机制。

这一体系的建立,将确保人才不仅“入口有源”,还能“在岗成长”,逐步提升整体素质。

(三)推进标准化课程和教材建设

长期照护工作具有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,既涉及基础生活照料,也涉及康复训练、心理支持、突发情况处置等。因此,《通知》提出:

1.开发统一教材:由教育部门牵头,联合行业协会、养老机构和医疗单位,共同编制覆盖理论与实践的教材。

2.制定课程标准:课程应涵盖老年学基础、常见疾病护理、康复技术、沟通与心理辅导、信息化工具使用等模块。

3.注重实践环节:课程体系要强化实操训练,占比不少于总学时的一半,确保学员能够真正上手。

统一教材和标准课程的出台,将有效解决培训内容良莠不齐、机构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。

(四)强化实训基地与实践平台建设

《通知》特别强调,要依托养老机构、护理院、康复中心和医疗机构建设长期照护实训基地。这些基地将承担以下功能:

1.为学生和培训人员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,提升实践能力。

2.为新技术、新设备的应用提供试点场景。

3.作为产学研一体化的载体,促进院校、企业与科研机构深度合作。

通过实训基地建设,长期照护师的培养将不再停留于课堂教学,而是与一线照护实践紧密结合。

(五)完善考核评价与职业认证机制

人才质量保障是制度的关键。《通知》提出,要建立统一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,主要包括:

1.理论考试与实操考核并重,确保照护师既有知识储备,又具操作能力;

2.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持证上岗将成为基本要求;

3.建立职业等级认证,分级考核、逐步晋升,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;

4.探索与国际标准接轨,逐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长期照护师认证体系。

这一制度将提高人才质量,提升从业门槛,也增强职业的社会认可度。

(六)推动政策与待遇保障联动

长期以来,照护岗位的社会吸引力不足,很大程度上源于薪酬待遇偏低、社会地位不高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《通知》明确:

1.各地应在财政补贴、岗位津贴、职业晋升等方面给予照护师更多支持;

2.将长期照护师纳入紧缺型人才目录,享受相关人才引进和住房补贴政策;

3.探索将职业等级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,建立“多劳多得、技高多得”的激励机制。

待遇的改善将成为长期照护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。

(七)鼓励社会力量和跨界合作

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长期照护人才培养:

1.鼓励企业联合高校、职业院校开设定向班,形成“订单式”人才培养模式;

2.支持行业协会开发培训课程和职业标准,推动行业自律;

3.鼓励保险公司、科技企业等跨界主体加入,探索“培训+就业+保险保障”的综合模式。

这种开放式的合作机制,有利于提升培训覆盖率和人才培养的市场化水平。

(八)注重信息化与智慧化手段应用

为提升人才培养效率和培训质量,《通知》提出要借助 数字化工具:

1.推动“互联网+培训”,建设线上课程平台,扩大覆盖面;

2.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照护师信息管理系统,实现人才培训、认证、就业的全流程可追溯;

3.在教学环节引入智慧养老设备、远程护理系统,让学员熟悉数字化照护手段。

通过智慧化建设,长期照护师培训将更具现代化特色,也与未来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相衔接。

(九)加强监督与质量保障

为防止“走过场式”培训,《通知》还提出,各地要建立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,对教学内容、师资水平、实训条件进行审核。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,对培训质量和学员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估。对违规培训机构进行处罚,维护行业秩序。这将有效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,防止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。

三、政策影响分析

(一)个人层面:职业发展机会与社会认同感的双重提升

1.就业机会显著增加

当前,我国长期照护人才缺口已超过500万人,而随着长护险制度逐步落地,未来的需求量只会继续攀升。在供需严重不平衡的背景下,国家明确推动长期照护师培养,等同于为有志于进入养老和护理行业的个人提供了广阔的就业舞台。

高等职业院校、中职学校毕业生,可以通过“长期照护师方向”的学习,快速进入养老机构、护理院、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就业。已在岗的养老护理员,通过参加培训和认证,有机会提升职级与待遇,减少“低端从业”的不利局面。社会其他转岗人员,例如下岗职工、农村劳动力,也能通过短期培训实现职业转型,进入一个需求旺盛、政策支持的行业。

就业机会的增加,不仅让更多人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,也缓解了其他行业就业压力,尤其是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,长期照护岗位成为一类新兴的就业“蓄水池”。

2. 职业技能和素养的提升

在此之前,养老护理岗位多以经验为主,系统化培训不足,导致职业技能参差不齐,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康复护理知识。《通知》通过推动统一教材、标准课程、实训基地,确保照护人员能够系统学习。

老年学与健康管理知识,让照护师理解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性;康复训练和基础医疗护理技能,让其能够为失能老人提供更科学的服务;沟通、心理辅导、人文关怀等“软技能”,帮助其建立更高的服务质量。

这些系统化培训,将极大提升照护人员的专业性,使其从“保姆式”服务转向“护理师式”服务。对个人而言,这意味着技能和素养的全面提升,进而提升职业安全感和竞争力。

3. 职业认同感与社会地位改善

长期以来,护理员被认为是“低端、辛苦、待遇低”的职业,社会认可度较低。这不仅打击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,也造成了人才流失。

政策明确提出,建立持证上岗制度,照护师将拥有与医生、护士类似的职业身份;推动职业等级认证,与薪酬、晋升直接挂钩,形成清晰的发展通道;纳入紧缺型人才目录,享受住房补贴、人才引进等政策倾斜。

这些措施,将极大改善从业者的职业自豪感,使长期照护师逐步从“隐形职业”走向社会广泛认可,真正成为一类具有地位与价值的专业职业群体。

4. 收入水平与福利待遇的提升

长期照护师作为紧缺型人才,政策明确要求在工资待遇上“技高多得”,并鼓励地方出台补贴政策。短期内,从业人员凭借证书和等级,可以获得比未持证人员更高的薪酬。长期来看,随着长护险制度的推广,照护服务费用将纳入保险支付,个人收入的稳定性和提升空间将显著增强。同时,政策提出要完善社会保障,让长期照护师享受“五险一金”等制度性保障,减少后顾之忧。

这不仅改善了照护人员的生活质量,也增强了职业吸引力,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人才供给。

5. 个人发展路径更清晰

政策提出“分级分类培养、逐步晋升”,意味着长期照护师未来将拥有清晰的发展路径。同时还可向康复护理、健康管理、老年心理辅导等细分领域拓展。对个人而言,这种体系不仅意味着可持续的成长空间,也意味着职业不再是“临时工种”,而是可以伴随一生的职业选择。

就业机会增加、技能提升、社会认同、收入改善、发展通道清晰 等一系列措施,使长期照护师职业迎来质的飞跃。从“缺口型岗位”到“专业化职业”,这一转变将极大增强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
(二)社会层面: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与推动养老事业转型

1.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

长期照护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。此前,由于专业照护人员缺乏,很多失能老人难以获得规范、持续、可负担的照护服务,照护责任大多落在家庭成员身上。

随着政策的推行,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高 通过培养大量具备专业技能的照护师,机构可提供更高质量的护理服务,减少“有床无护”的现象。

社区和居家服务完善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团队能够获得系统培训,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照护网络。公共资源压力缓解,专业照护师的投入,能减少失能老人反复住院或因护理不当导致的健康恶化,从而降低医疗系统的过度消耗。

整体上,政策将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从“医疗为主”向“医疗+照护并重”转型,形成更加完整的民生保障链条。

2. 养老服务产业加速规范化与专业化

养老产业长期存在“小散乱”的问题,机构规模参差不齐、服务水平差异巨大。政策出台后,统一培训标准,通过国家主导的课程、教材和认证机制,打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状况,推动行业标准化。人才供给专业化,大量持证照护师的进入,使机构服务更具专业性,逐步改变“保姆化”倾向,提升行业整体形象。

监管机制健全化,随着培训和认证的全面推开,政府也将加强对行业的监督,促使机构更规范运作。

3. 缓解家庭照护压力,促进社会公平

目前,中国失能老人照护模式高度依赖家庭,尤其是女性承担了主要的非正式照护责任,导致“家庭负担重、职业发展受限”的社会问题。政策介入后,专业照护师的培养能够部分替代家庭无偿劳动,让家庭成员特别是女性减轻照护压力,更好地兼顾工作与生活。

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,由于长期照护师的培养将向基层下沉,也能让更多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基本的照护服务,从而缩小城乡、区域之间的养老服务差距。

对弱势群体的保障,通过政策支持,困难家庭可享受更低成本的照护服务,提升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与普惠性。

4. 推动人口老龄化战略转型

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人口结构问题,更是社会治理挑战。长期照护师培养政策的实施,直接推动我国应对老龄化战略从 “被动救助”向“主动应对” 转变。

从“床位建设”到“服务供给”,过去养老政策重视机构建设,但忽视服务能力;如今通过人才培养,实现“硬件+软件”的均衡发展。

从“家庭独担”到“社会分担”,长期照护师的制度化培养,意味着照护责任正在社会化,家庭负担被制度化分担。

从“临时应对”到“制度支撑” 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照护师职业体系,我国在制度层面为未来几十年的老龄化高峰打下基础。

这不仅是养老事业的发展,更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。

5. 促进社会就业结构优化

扩大就业容量,长期照护师的培训与就业将吸纳大量社会劳动力,尤其是中低技能群体。

推动职业转型,下岗职工、农民工等群体可通过培训实现向养老服务业转岗,缓解就业压力。

提高人力资本质量,通过职业技能培训,提升社会整体劳动力素质,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。

长期照护师岗位的出现和扩大,为我国在“人口红利减弱”的背景下,提供了一类新的就业增长点。

6. 增强社会凝聚力与人文关怀氛围

长期照护师的培养不仅是经济和服务体系建设,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的培育。

提升尊老敬老氛围,专业化照护师队伍的出现,使社会对老年人照护的关注度提升,进一步弘扬尊老文化。

推动代际关系改善,家庭减轻照护压力后,亲子、夫妻关系更和谐,有助于缓解代际矛盾。

塑造关爱型社会,长期照护师作为新兴职业,将带动社会整体形成更包容、更温情的价值导向。这对于社会凝聚力的增强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。

在社会层面,《通知》带来的影响可以概括为 “补短板、促公平、提质量、强治理”。它既提升了社会公共服务能力,也推动养老服务业专业化与制度化,更在缓解家庭压力、优化就业结构、弘扬社会关怀文化方面产生积极作用。可以说,这一政策是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。

(三)企业层面:行业升级与发展机遇的全面释放

1.养老企业:优化升级

长期以来,养老机构普遍存在“床位闲置率高”与“护理人员不足”的矛盾。通过大规模培养长期照护师,可以为机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。服务能力提升,合格照护师的大量进入,使机构能提供更专业的护理、康复和心理支持服务,增强整体运营水平。随着照护师专业化程度提高,机构将更容易赢得市场信任,提高床位使用率。

品牌形象优化,能够率先吸纳持证照护师的机构,将在品牌竞争中具备明显优势,形成“专业化养老”的市场口碑。

从战略上看,养老机构需要积极介入培训环节,既作为用人方,也是人才培养的合作方,成为政策的深度参与者。

2.培训机构与人力资源企业:人才供给链条的关键环节

培训与认证是政策实施的核心环节。《通知》明确要求建立多层次培养体系,这为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。

培训市场扩大:各地养老机构、社区服务组织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定期培训,这将催生庞大的培训需求。

认证与考核服务:随着持证上岗制度的确立,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成为刚需,培训机构可承接相关考试辅导和评价服务。

就业输送平台:人力资源企业可搭建“培训+就业”一体化平台,将学员直接输送至养老机构、护理院和社区服务中心。

五、实施建议

《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》强调,要通过政策推动、培训强化和制度保障,建立一支数量充足、素质过硬、结构合理的长期照护师队伍。对于企业而言,如何结合自身定位与市场需求落实政策,决定了未来在长期照护产业链中的竞争力。以下从养老机构、人力资源公司、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维度提出实施建议。

(一)养老机构:构建照护师培养与应用的闭环机制

1.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环节

养老机构不仅是照护师的用人单位,更应主动介入人才培养链条。例如,联合院校参与课程开发、提供实训场地、安排护理导师等,将自身服务标准嵌入培训过程。这样能确保学员毕业后迅速适应岗位,减少培训与实践的“断层”。

2.建立照护师分级使用体系

养老机构应根据照护师的技能等级和能力水平设计岗位分层:初级人员负责基础生活照料,中级人员承担康复训练和健康监测,高级人员则主导个性化照护计划与护理评估。分级体系不仅能提高服务效率,也有助于人才的职业成长。

3.搭建内部晋升与成长路径

养老机构应为照护师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,如“照护员—高级照护员—护理组长—照护主管”,并与薪酬、绩效挂钩。职业发展路径的设立,不仅能提升员工的归属感,也能降低人员流失率。

4.推进数字化服务透明化

通过智慧养老系统建立老年人电子照护档案,记录护理计划、服务过程、护理评价,实现全过程留痕。既能满足政府监管和保险结算的要求,也能增强家属对养老机构的信任。

5.推动医养结合与跨界合作

养老机构应与医疗机构、社区服务中心、保险公司和科技企业合作,打造医养结合模式。例如,将照护师培训与社区卫生服务结合,或通过保险理赔机制增强服务可支付性,形成更完善的产业生态。

(二)人力资源公司:成为照护师供给与流通的核心平台

1.建立照护师人才数据库

人力资源公司应搭建长期照护师的综合数据库,涵盖职业等级、培训情况、就业流向、服务记录等,形成动态管理系统。既方便企业精准招聘,也能为政府提供行业人才供需数据支撑。

2.打造“培训+就业”一体化模式

通过与院校、职业技能中心、养老企业合作,将培训、考证、就业输送串联起来。例如,培训合格人员可直接推荐到定点养老机构,形成从“培养”到“岗位安置”的无缝衔接,减少学员就业不确定性。

3.建设标准化人才输出体系

人力资源公司应建立照护师派遣的标准化流程,包括岗前培训、在岗考核、服务质量跟踪等。这不仅提升人才的职业素养,也有助于形成行业统一的服务标准,增强客户信任度。

4.推动跨区域人才流动

东部地区照护人才缺口大,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相对充裕。人力资源公司可探索跨区域输出机制,建立区域合作平台,实现照护师合理流动和资源共享,从而缓解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。

(三)服务创新:满足多样化需求

1.开发差异化服务套餐

企业可根据老年人失能程度和补贴额度设计多层次服务,如“基础照护+康复训练+心理陪伴”。通过灵活组合,既提高服务的个性化,又保证与补贴政策的契合度。

2.延伸居家与社区服务

未来,居家与社区养老将成为重要方向。企业可探索“居家护理+社区托养+康复服务”的综合模式,利用照护师队伍扩展业务边界,增强市场覆盖面。

(四)数字化建设:打造智慧化照护生态

1.建设智慧养老管理平台

企业可开发数字化系统,实现照护师培训记录、服务内容、费用结算等的全过程管理,并与政府监管和保险支付系统对接。

2.引入智能化照护设备

通过智能护理床、远程监测设备、康复机器人等技术工具,减轻照护师劳动强度,提升服务效率。

3.推动数据互通与标准化

在培训和服务环节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,确保照护信息能够跨机构、跨区域共享,助力行业规范化。

(五)人才培养:构建多层次照护师队伍

1.开展分层次培训

企业可针对不同需求设置培训模块:基础护理、康复技能、心理疏导、智能设备应用等,形成“通识+专长”的课程体系。

2.建立实训与考核体系

通过院校、机构、培训中心共建实训基地,强化实操环节,并配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开展统一认证。

3.强化继续教育

建立在岗人员定期复训机制,鼓励照护师参加进修和专业提升课程,推动照护队伍的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。

养老机构和人力资源公司作为长期照护产业的核心企业,需要在政策引导下各展所长。养老机构 应构建“培养—使用—成长—监管”的闭环机制,推动照护服务的专业化、标准化与智能化。人力资源公司应搭建人才供给与流通的平台,推动跨区域流动和标准化派遣,实现供需对接。与此同时,企业还应通过服务创新、数字化建设、人才培养 三个方向全面发力,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,也为政策落地提供有力支撑。唯有如此,才能在未来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占据主动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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